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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身上的矛盾:

[你要當世人的光和鹽;]

[光來到黑暗中,而黑暗不理解那光。]

 

沒有絕對,只有相對的這種想法,成了包袱;

我怎麼選,都不安心。

我在找,一個使環境整合與更完美的[答案],嘗試以身作則去實踐它,把它變成可以共同遵守的理想、秩序與運作的模式。

 

但"找尋正確",正使我失去了自己。

2010年11月27號,在這篇日記,我要告訴我自己,我所謂的正確的答案,使我付出了代價。

 

我,或多或少的醒了。

 
找尋正確,使我不知道我跟別人的"界線"在哪裡。
我要做到甚麼程度,才足夠?
到達終點的路上,我只知道要極力奔跑。
於是,這成了自我認同與自我肯定上的"障礙"。


我不知道怎麼去思考:[光,如何進入到黑暗後被看見?]
我不懂如何推論一切的過程,獲取要領。

我像一條直線,只知道從目標當中演繹出原則原理,遵守他獲取秩序來運行。

用基督教的說法,是[配稱]。
我追求這種[資格]。
 

在那條秩序散發出的金色陽光照耀下,一切的差異都融化為一;照射出所有的基石。
基石,與一切的源頭都回溯到個體的意志;(欲求、意願。)


[人的意志,從何而來?]
這成為我生活最基本的哲學問題。

這大概是我的思考分裂的開始-----人類的意志、欲求與意願,不是原則原理也不是秩序。


於是一切彈射開,永恆金色的太陽墜落到地上成為焦炙的大地。
我站在這塊焦炭的大地,望著一切遠去。
不可碰觸的永恆之日。


然後,我開始想去調節人類的[意志]。
*[我們要看到那條道路]。


能做到嗎?
如果人的心是能被治癒與探索的,那麼,達成天堂就是可能的。
也許這是一切唯一的答案。

但我無法推論這一切要歷經甚麼過程,會產生出同樣的意願?

他人的存在感,我感覺到很薄弱。

甚麼是別人對我的回應?
似乎,大部分都是欲望的索求,而不是對[我]有所回應。

[那,甚麼是他自己本身自有的存在?]

[我是糖果嗎?我存在的價值是去回應他人的欲求嗎?]

我為這個現象感到困惑。



逐漸的,他人的回應,外界的形狀與結構都崩解了。
信任不是對人本質的理解,卻是欲望的同一陣線。
在慾望與價值當中,界線不斷演變他的風貌。
卻沒有一樣是真正真實的。(只是扮演)


在我冀求的結果之下,我不知道自己該負責的部分有多少?別人的有多少。
我只知道在到達終點的路上,要極力奔跑,而失去自己。(又看到別人做得也沒多少...)

我該捨棄甚麼包袱(預設立場),才不會失去自己?
這個答案我還沒有找到。

存在的價值,要用甚麼砝碼在天秤上才算公平?
才是真正的開心?


我或多或少的醒了。
目前我理解到的是,要影響一個人獨立做出判斷,看見你的存在與本質,就絕對不能使信任建立在任何外在的條件上。

道德,是靈魂的覺醒,而非觀念與規矩。
所以他(道德)不可加諸在他人身上。

因此,覺醒就意味著黑暗與野蠻之中,你仍然清楚方向與路途,不受干擾。
這才是真正的道德。
否則,就只是權威。

之後,如果我能找到切入點,把我想做的事情用"具體的方法"產生出"具體的價值",讓別人看見;(力仁的交際模式,感謝他。)
我想,我就能把別人拉入我的世界。

現在,不能輕舉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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