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0歲這一年,我承認了這件事情,承認了自己是具有這樣子性格特性,非常非常得需要愛,並追求愛人與被愛的能力。
這份自覺跟自我認識,是一個生命的錠錨,明確的告知我自己生活的方向,與一切價值判斷的依據。
因為,那就是生活的意義。
如果沒有愛,我不知道人類用什麼去延續現實的生活?想活下去?
雖然我還沒解決好競爭的問題,目前當然是以提供價值為一個策略,但,人在現實當中是會面臨兩難的,也就是確實的發生爭奪的狀況。
所謂的爭奪並不見得是搶同一樣東西,卻更表現於自主意志跟權力這個東西上。
像是,你有多少自己的時間?(時間自主)你有多少的財富?(財富自主)你有多少的自由意志與---你有多少的決定權?(主宰的格局,社會地位,受他人敬重的能力)
自主,是權力與地位的基礎。
有關這幾點,我的覺察來自於----我跟北極星、仙女星以及家人或朋友產生的關係,自己看待自己的矛盾;
以及我家庭的業力-----價值判斷下的尊嚴問題。
關係,是一種功能與供應的關係----這是非常重要的處理現實能力的一種才能,這是為何我很看重關係。
而延續著不知道幾輩子的業力,我真的常常捲入其他人的問題當中,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扮演什麼角色?提供什麼價值?以及為何我會得到莫名的疼愛與寬容?
我仍然正在摸索著專屬我自己的格局與生活的秩序。
但是一個痛苦的業力,就是關於尊嚴的爭議。因為一但你對他人做出價值判斷,他人即會產生一個在你的世界裡頭,他自己的尊嚴與地位的問題。
價值的給予,是領導能力與管理能力的基本展現,因此,主導你的思想的內涵非常之重要。
而價值判斷,是有限性的,有基本規範的,這使得人類競爭的生存機制當中,價值判斷是與愛的能力完全不同甚而互斥的兩種東西。
愛是完全的接納,但價值判斷則是完全的隔離。
這就是為什麼價值觀不同的兩個人,不能走在一起,即使是真愛也亦有可能分離----[你不會做我的詩,我不能做你的夢。]
正所謂的道不同,不相為謀。
探討這個問題,需要談到我們認識世界與解決問題,有至少兩種不同的思維模式,那就是[歸納法]以及[演繹法]。
因為我們認識現實的方式,來自於我們的理解能力。我們的認識能力,帶來了價值判斷。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