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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今晨,是愛與和解的兩天,我明白了甚麼是寬恕,以及他跟寬容的差別。
寬容,是站在別人的立場為對方著想,認識跟理解別人的心情、軟弱跟能力的限制,不超過他能力的要求去相處。
(那再多一點點超過他能力的要求,就是訓練。)
寬恕,是在[情感的經驗上]了解認識自己的故事與感覺(受傷經驗都會是負面感受),在情感中認識自己[進而產生的負面思考跟信念];
之後,不斷同理自己的感受、解讀跟行為模式,不批評,不指責自己。
然後,幫自己找到正確的做法,不會使自己再失落的有效行為,一切感覺的碎片會變得正面、完整而流動。
行動的自我的支持(而非念頭上),逐漸淨化了傷口,把所有缺乏向外索取的正義跟秩序,恐懼跟悲傷的需要幫助,都經由自愛給予了自己。
在逐漸癒合的傷口跟新的自我行動,與帶來健康的生活秩序的力量裡面,回頭再度看見當時的經歷,進而體悟到當時別人遭遇的困難是甚麼?
在情感上能夠理解別人的痛苦、困難跟為難後,愛與和解會自然的來到,會自動的寬恕跟釋懷。
寬恕的源頭,是自愛。這份愛,無法經由他人外求來。
即使是極有靈性的愛情、父母的愛,社會的愛,自己受傷的經驗,只有經由自愛才可獲得救贖。
因此,寬恕、無法被要求或被當成品德、規範、解答。
因為一個不認識自己內在受傷感受的人,距離自己與自我認識還很遠。
很高興,我總算踏到了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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