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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介


  RET理情治療法是Ellis在1950年代所發展的人格理論及心理治療法。RET強調認知、情緒、行為三者有明顯交互作用及因果關係,可視為多模式和折衷取向的學派。


 


二、Ellis的生平


  艾爾伯特艾里斯(Albert Ellis)1913年出生於美國賓州匹茲堡,4歲時全家至紐約定居便在那長大。



(一)Ellis的家庭及童年時期



  Ellis的父親是商人,很少在家,偶爾他出現時,是個機智、友善、迷人的爸爸;媽媽個性熱愛社交,因常去教堂或玩橋牌而晚回家燒飯,對孩子的管教似乎是「放牛吃草」的方式,這使Ellis從小就學會照顧自己和弟妹,很能獨立照自己的意思來安排或追求生活,縱使父親在他11歲時因與母親好友多年有染被發現而導致離婚,據Ellis說,對他並沒任何影響。


 
  Ellis是家中長子,下有小他19個月的弟弟和小他4歲的妹妹。他的弟弟反叛搗蛋成性,兩人常相依作伴,共同編織白日夢。妹妹受家庭影響個性不是很平衡,與弟弟相處如仇敵相見,也多年依賴Ellis的心理幫助,這種種使得Ellis7歲左右就開始了凡是靠自己解決的習慣。


 
  在此時期影響Ellis最糟的是他在4歲半時得了腎臟炎,因而幾乎死於併發的扁桃腺炎。從那以後到9歲之間,曾進出醫院9次,最長時還停留一個月,因而影響學校生活。他也對自己的頭痛十分怨恨。


 
  Ellis自認童年經驗對他的影響之一是使他成為一個很會自力救濟(self-helped)的人。「在不快樂的時候努力想出一些辦法讓自己少不快樂些」。所以從某一角度來說,Ellis認為他是自己的治療師;在另一方面由於常為母親的遲歸擔憂,Ellis容易變得焦慮。這也是自認最大個性困擾之一。這相伴而來的是非常害羞。先是怕權威人物(如校長),後來則變成怕女孩。直到19歲時才強迫自己改變成功。


 
  當時Ellis常被別人批評的特質如:言語武斷尖銳、相貌嚴肅、不夠社交性以及理情治療所顯出之核心精神?不必靠別人也可過好自己,似乎都與上述的家庭童年經驗、個人角色及經歷有關。



(二)學生時代及求學生涯



  1920至1930之間,即青少年階段,為解決自己害羞和公眾場合的焦慮,Ellis讀了許多哲學著作,而逐漸開始對哲學有興趣。此外,由於從小環境中自我導向之風的影響,Ellis經歷了對不同事物的喜愛,像:輕歌劇、文學、政治……等;再加上他具備了專注奉獻及不輟的懷疑精神,導致了未來的成功。


 
  在12歲時,他下定決心要成為一個作家,於是仔細規畫自己的教育生涯。他先進高職學校,再進紐約市立大學主修商業管理,想在商場上賺足夠的錢,以便寫任何想寫的題材。只是19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讓他的美夢無法實現,但他仍持續寫作不論如何都不氣餒,之後寫作有關性、愛情、婚姻方面的文章,成為此領域的權威,許多親朋好友向他討教。


 
  當他瞭解自己很能照顧輔導別人並引此為樂後,便決定成為一個心理學家。在大學畢業8年後,他進入哥倫比亞師範學院研究臨床心理學,1943年拿到碩士學位;1947年拿到博士學位。



(三)職業生涯



  當時Ellis認為精神分析學派是最精深的,於是在1947年到1953年從事古典分析及分析導向的心理治療。但在1950年代後逐漸懷疑其效用,終於在1955年初,他把人本的、哲學的、行為的治療組合成理性情緒治療法。1956年時提出11個基本的非理性信念之概念。於是Ellis被公認為理情治療法之父及認知行為治療法之祖。


 
  其實Ellis自年輕時就發展他的治療法,並用來處理自己的問題。像在19歲時,他強迫自己在布朗克斯(bronx)的植物園花了一個月的時間跟一百位女孩子說話,雖然他不曾經由這些短暫的接觸而跟任何一位女孩子約會,但逐漸不擔心被女性拒絕。藉著認知行為治療法的應用他已克服了一些最糟的障礙。


 
  Ellis自童年開始身體就不太好,但是他努力照顧自己的身體不使自己因疾病陷入悲慘,反而精力充沛地過生活。聽過他演講的人常對他精闢、幽默、燦爛的風格讚賞不已。他同時也是著作豐富多產的作家。他以工作為生活重心,並以此為樂。他曾獲得多項獎項,深受世人肯定。


 
  綜觀Ellis一生,可看出Ellis是個具有努力奮進、敢於突破之高passion的人。他所發展的理情治療法可謂他一生自救的法寶,不但幫助了許多人,也養成了他樂觀開朗且迷人的個性。



三、背景與發展



(一)~1955


 
  Ellis在此時期以婚姻諮商為主,但僅只於提供訊息。因發覺提供訊息仍無法解決問題,便轉向精神分析;本以為精神分析是最精深的,但在1953年發現精神分析膚淺而不科學,且過度被動及消極,便在1955年創立理性治療法(RT)。


 
(二)1955~1961


 
  Ellis引用希臘哲學家Epictetus所說:“人不是為事情困擾著,而是被對這件事的看法困擾著。”強調人們的不合理信念,並且他開始重視人們的情緒。


 
(三)1961~1993


 
  由於對情緒的重視,他便將字自己的理論改名為(RET)。但Ellis並不滿意,因為只是了解思考與情緒,對當事人幫助不大,對情況也無法改善。因此他開始研究行為改變技術。


 
(四)1993~


 
  直到1993,Ellis終於加入了使理論更臻完善的行為技術,並改名為理性情緒行為治療法(REBT),發展至今仍為大家所推崇。



四、理論基礎


(一)哲學觀



  理性情緒治療法建立在有利的哲學基礎上。Ellis選擇Epictetus(公元元年之禁欲主義哲學家)的一段話作為RET的起點:「人不是受事情的困擾,而是受到他們對這些事情看法的困擾。」因此在哲學上強調:



(1)認識論
  理性與情緒哲學認為科學方法最能使我們取得有關自己、別人及世界的知識。科學的方法是先有一個問題,再以各事件的關係形成一假設,再以觀察及測量來試驗假設,以證明是否有此事,且其是否為真。對於病人所陳述的每一個想法,適宜的RET問題是:「你相信是真的嗎?證據在那裡?」主要是希望病人成為好的科學家,使其獲得正確資料及證據,以建立正確的、自助的想法。



(2)辯證法
  邏輯思考的藝術不易獲得。大多數的人似乎擅長於不合邏輯。 
    例: 
    我應該是完美的
    剛剛我犯了一個可怕的錯誤
    這樣證明我是不完美的而且因此是無價值的
   案主很少察覺他們在思考上的主要前提及他們想法的演繹過程,他們只把焦點放在結論上。結論如果是不合邏輯的,很可能產生情緒問題。理性的思考方式包含經由經驗的證實、或可驗證陳述的邏輯推理。如果我們能合理地思考,我們就不可能得到導致極端困擾感的一些結論。



(3)價值體系
  人廣泛持有RET哲學中兩個明確的價值,即生存與快樂。因此RET認為:任何提高人生存與快樂的事,可被定義成合理的;反之為不合理的。


(這一點跟張力仁,真的是一模一樣。)



(4)倫理
  理性與情緒哲學認為我們要公平對待別人;利用別人,或對別人有害的舉動是錯的。所謂的倫理是沒有絕對的對或錯,事實上絕對的對或錯,正是會導致罪惡感、害羞、焦慮、憂鬱以及對別人的敵意無法忍受。它強調一種有社會責任的倫理。



(二)人性觀


  Ellis對人的本性思考及情緒困擾與不快樂的原因有以下諸點主張:



    1.人生而同時具有理性與非理性的特質。 
    2.人有理性思考的潛能,也有非理性思考的傾向。 
    3.人們的困擾源自於本身的非理性思考,而非外在世界的某事件。
    4.人運用理性思考時,會產生積極正向的情緒;人運用非理性思考時,則會帶來消極負向的情緒。
    5.人們的不好情緒會帶來不好的行為;人們的好情緒則會帶來好的行為。 
    6.人單憑思考及想像即可形成觀念或信念:理性的思考方式會形成「理性信念」;非理性思考方式會形成「非理性觀念」。
    7.人具有改變認知、情緒及行為歷程的天賦能力。
  總而言之Ellis對人性的看法是中性(既是理性也是非理性)、偏向樂觀的(人的思考觀念情緒及行為都是可以改變的),而且他也認為人們本身具有自我對話(self-talking)、自我評鑑(self-evaluating)及自我支持(self-sustaining)的特性。



(三)人格理論



1.生理學層面:
  Ellis認為人與生俱有理性思考及傷害自我的潛能。因為渴望每件事情都完美,無法做到就會苛責自己、苛責別人與世界,唯有他面對很大困難時,人格才能成熟。



2.社會層面:
  Ellis認為個人太關心或太在意別人對他的想法與情緒的困擾有密切關聯。人只有當別人對他有好評時才能接納自己,否則變得焦慮、依賴、沮喪。情緒的成熟是個人對於人際關係的關心恰到好處,維持很好的平衡狀態。



3.心理學層面:
  人格的ABC理論是RET的核心(容後詳述)



(四)非理性信念


  Ellis在臨床的觀察上找出一些患有情緒困擾或適應不良的人常持有的觀念:



   1.在自己生活環境中,每個人都需要得到每一位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 person) 的愛和讚許。
   2.一個人必須能力十足,在各方面都有成就,這樣子才是有價值的。
   3.有些人是壞的、卑劣的、惡意的,為了他們的惡行,那些人應該受到嚴厲的責備與懲罰。
   4.假如發生的事情不是自己所喜歡的,或自己所期待的,那是很糟糕可怕的。 
   5.人的不快樂是外在因素引起的,一個人很少有(或根本沒有)能力控制憂傷和煩惱。
   6.對於危險或可怕的事情,一個人應該非常掛心,而且應該隨時顧慮到它會發生的可能性。
   7.逃避困難、挑戰與責任要比面對他們容易。
   8.一個人應該依靠別人,而且需要一個比自己強的人做依靠。
   9.一個人過去的歷史對他目前的行為是極重要的決定因素;因為某事過去曾影響一個人,它應該繼續會(甚至永遠)具有同樣影響效果。
   10.一個人碰到的種種問題應該都有一個正確、妥當、完善的解決途徑;如果無法找到此一完善的解決,那是遭透的事。
   11.人可以從不活動和消極的自我享樂中,獲得最大的幸福。



   Ellis從不合理信念中的「必須」出發找出了他認為經常會導致情緒障礙的三種思維方式:


(1)糟糕透頂(Awfulizing)
  如:「我沒做得像我必須做到得那樣好,這真是遭透了!」


 
(2)我簡直無法忍受( I Can‘t Stand It!)
  如:「我受不了這個,沒法忍受這種事發生在我頭上,這是根本就不應該發生的!」


 
(3)一錢不值( Worthlessness)
  如:「如果我沒能做得像我必須做的那麼好;沒贏得我必須贏得的讚賞,那我就是毫無價值的人!」


 
  這三種思維方式都是從人們對事物絕對化的要求?「必須」產生出來的,常使人陷入負的極端的情緒之中而難以自拔。



(五)A-B-C理論



  A-B-C人格理論是Ellis理情諮商法理論的精華所在。這理論不但說明了人類情緒及困擾的原因,也闡釋了消弭情緒及行為困擾的心理治療之道:



A: activating event指發生的事件
B:belief指人們對事件抱持的觀念或信念
C:empotional and behavior consequence 指觀念或信念所引起的情緒及行為後果
D:disputing intervention指勸導干預
E:effect指治療或諮商效果
F:new feeling指治療或諮商後的新感覺
  Ellis認為事件(a)本身並非是情緒反應或行為後果(c)之原因,反而人們對事件的非理性信念(b)(想法看法或解釋)才是真正原因所在。因此要改善人之不好的情緒及行為,就要勸導干預(d)非理性觀念的發生與存在,而待之以理性的觀念。等到勸導干預產生了效果(e)人們就會產生正向情緒及行為,心裡的困擾因而消除或減弱,人也會有愉悅充實的新感覺(f)。


 


五、理情治療的實施



(一)治療目標


  在理情治療法裏採用的許多方法都是為了達到一個主要目標:「培養更實際的生活哲學,減少當事人的情緒困擾與自我挫敗的行為。」也就是減低因生活中的錯誤而責備自己或別人的傾向(消極目標),及教導當事人如何有效處理未來的困難(積極目標)。



  此外還要培養當事人有下列具體特質:


   1.自我興趣(self-interest)
   2.社會興趣(social interest)
   3.自我引導(self-direction)
   4.容忍(tolerance)
   5.彈性(flexibility)
   6.接納不確定性(acceptance of uncertainty)
   7.科學化思考(scientific thinking)
   8.自我接納(self-acceptance)
   9.冒險(risk taking)
   10.非理想主義者(nonutopianism)
   11自我負責(self-responsibility)



(二)治療過程


  理情治療在過程中大致可分為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解說階段):對當事人說明其問題是因非理性觀念所致。
   2.第二階段(證明階段):對當事人證明其情緒困擾一直存在乃因其繼續存有不合邏輯的的思考所致,並找出此一不合理想法。
   3.第三階段(放棄階段):以駁斥挑戰的方式使當事人修正或放棄非理性想法。(力仁,你怎麼在這裡?)
   4.第四階段(重建階段):鼓勵並教導當事人建立更合理的生活哲學。



(三)治療技術


  理情治療者使用多模式的整合式治療法,並使用個各種不同的認知情緒與行為技術,並且依當事人情形而定。



   1.認知技術: 駁斥非理性念、認知的家庭作業、改變自我告知內容、幽默的作用。
   2.情緒技術: 理情心像、角色扮演、羞惡攻擊演練、強力與氣勢的使用。(天阿,力仁跟艾里斯簡直一模一樣。。。)
   3.行為技術: 操作制約、自我管理原則、系統減敏感法、鬆馳技術、示範。



(四)治療者的功能與角色



  Ellis曾提出七項可以成為更有效的諮商員的基本條件:1.智慧2.治療的知識3.同理心4.堅忍性5.助人的興趣6.科學的識見7.接受過合理情緒治療。



(五)治療特色


   1.強調認知,主張理性克服非理性。
   2.強調指導,且是直接、迅速的指導。
   3.強調此時此地的經驗。
   4.強調面對事實,確實自我負責。
   5.強調實際操作,消除不適行為,建立適應行為。
   6.強調治療者主動的精神。



六、治療關係


  在理情治療中溫暖並不是最重要的,治療者的功能是當一位導師,而當事人是一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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