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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內政部規畫中的結離婚新措施,婦權團體不解指出,如果上網登記就可以結婚,離婚卻還要經過諮商,婚姻關係易進難出,政府不就是另一種形式的「詐騙集團」,讓兩個痛苦的人留在婚姻關係裡,有這個必要嗎?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指出,相較於結婚上網登記即可,兩廂情願的離婚還要經過諮商,婦權人士多年奮鬥,就是要爭取兩性自主結合、自主分手的平等關係,看來這個目標還很遠。


 



何春蕤說,政府拚經濟就好,何苦還要以第三者身分去管婚姻關係,用法律力量讓兩個不想在一起的人綁死在婚姻關係中,有必要嗎?她指出,現代社會的親密關係已是多元流動的關係,婚姻只是人生選項之一,政府該做的是,讓人民生活得更自在輕鬆,有自主的權利,而不是事事由國家來裁定。


 



婦女新知秘書長曾昭媛也認為,離婚諮詢如果是以自願為原則,政府提供想離婚的人更多法律等相關諮詢服務,這項立意是好的;但如果是強制性,則令人匪夷所思。曾昭媛表示,如果雙方當事人都已決定離婚,政府有什麼立場介入。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則表示,結婚上網登記是基於便民原則,但傳統上結婚是喜事一樁,大部分人可能還是會選擇公證儀式昭告親友,她比較擔心的是,網路詐騙層出不窮,上網登記應該要有更完善的規畫。


 



對於離婚諮商,姚淑文認為,如果夫妻離婚還有小孩監護權需要商談,離婚諮商有其存在必要性;但如果離婚不涉及小孩教養權,夫妻雙方也都同意,政府想用諮商讓當事人挽回婚姻,不免讓人有「歹戲拖棚」的感覺,想要透過諮商解決感情已經破裂的夫妻關係,效果令人存疑。


 


嗯,這篇新聞這樣一提;讓我覺得大家好像都不知道諮商是甚麼...都還活在以為是進訓導處,接受思想勸導的觀念之中。真不敢相信,是婦團耶!!...莫非,台灣的諮商有這麼...差?(心碎,跟課本講的不一樣...)--------NO~~諮商並非如此!!--------我是贊成要強制諮商的,諮商目標,是由當事人與諮商師共同訂定,做出的檢討與計劃,認真執行,一定能發揮調整婚姻觀念、健全人格的功效。-------如果雙方真的想離婚了,諮商師可以談談,雙方這段感情的危機,真正問題出現在哪裡?並不勉強要繼續走下去。諮商的第一條法則,就是不勉強!!你就當國家提供一個專業人士,來幫你療傷這段婚姻的傷痛,這有何不可?------這則新聞立場有點主觀唷...


 


只不過話說回來,我是真的希望,既然要推動婚姻諮商,那麼,一定要做得好,不落人口舌才行。如果只是做做樣子...那也難怪別人會有怨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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