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各種不同看法的意見~
1.將在年底結婚的高雄市民郭育銘昨晚試穿禮服,聽到要推動上網登記結婚時猛搖頭;他認為,夫妻倆一起到戶政所登記,「比較慎重,有參與感」,相信未婚妻也會喜歡到戶政所登記,這樣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結婚時的感覺」。
他說,網路世界給人虛幻的感覺,上網還擔心個人資料外洩。
「這太超過了!」未婚的台中市民陳建偉說,婚姻是人生大事,更是神聖的,上網固然方便,但連結婚也只要上網登記就可以,「未免太草率了!」
2.從事廣告工作的台北市民李懷德、劉宜晴十一月將結婚,準新娘劉宜晴希望能趕上新措施,不用跑戶政所,可節省很多時間。
預定明年初結婚的高雄縣民陳明光建議乾脆恢復舊制,先辦桌請人喝喜酒,再到戶政所登記,因為不管採登記制或上網制都不盡理想,不如恢復舊制,不要再改來改去。
戶政人員對中央要推動的這項新措施,也各有看法。
3.高雄縣政府民政處長邱志偉認為,上網登記是很便民,但在未充分保障網路安全前,宜慎重其事,如碰到網路駭客或者有人故意「搞鬼」,喜事恐怕變調。
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行政股長王震國也有憂慮,他說,對戶政人員來講,網路登記結婚固然能減輕工作量,但電子簽章制度尚未周全,恐怕出現更多糾紛,「技術難度非常高」。
4.高雄縣美濃戶政所主任鍾炳光樂見新政策實施,他表示,現行登記制,各戶政所全年無休為民服務,為了調度人力,傷透腦筋;如能改為上網登記,戶政所人力可大為紓解。
內政部擬推動「自然人憑證」上網登記結婚,及兩願離婚先經諮商的民法修法,但主管民法的法務部持保留態度。法務部官員指出,上網登記結婚雖然方便,但有辨識身分困難及無法確認結婚真意等問題;離婚先經諮商的性質也不夠明確,不宜貿然實行。
法務部官員指出,內政部推動上網登記結婚的立意良好,但結婚登記涉及身分的變動及後續的財產分配,對人民權益影響很大;例如有看護覬覦單身重症病人的財產,趁對方病危時,以兩人的自然人憑證上網登記結婚,病人不久撒手人寰,看護即可取得繼承人的資格,因此必須十分謹慎。
官員指出,以自然人憑證辦理上網結婚登記,會面臨「辨識度」的問題。如果有人竊取他人的憑證資料上網登記結婚,電腦認號不認人,無法辨識登記結婚人的真偽。
此外,結婚的要件之一是結婚雙方有結婚的「真意」,就是真的想和對方結婚。目前由戶政機關人員辦理結婚登記,戶政人員會當面探求當事人真意,也會看看他們的精神狀況,詢問是否有直系血親關係等不能結婚或不得重婚的消極事由,這是網路登記無法做到的功能。
在兩願離婚前增加諮商程序部分,法務部官員認為,諮商的性質不夠明確,究竟是協商、和解還是調解?程序要如何執行?都有待釐清。何況目前裁判離婚已規定須「先行調解」,兩願離婚有無必要再增加「諮商」的程序,目前相關機關間的歧見不少,還待溝通整合。
這則新聞讓我深深地知道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不要太在意人的眼光;把問題解決最重要。被支持的意見的產生,有時並非來自知識的力量,更有可能來自----非專業的眼光。所以才亂糟糟的~!但也無需失意,重點是找出方法解決,意見的對錯根本就像泡沫一般,很容易消失。--------我想,這就是為何我如此注重溝通與合作了。只有這個是真的,其他都假的!!~~
我認為,法務部官員真的應該為這件事情,好好讀一下諮商課本的導論部份,(頂多10來頁,不多,很快就讀完了。)諮商的整個流程,根本是不需法律來操心的東西。法律只要想,怎麼認可這個諮商的效用和配套就好了。我也許不夠了解整個脈絡與情況,只在課本中觀賞他們,但是-------我還真的很想知道,那些歧見是甚麼啊?怎麼可以搞得那麼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