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這篇文章原本是我1997年在台灣的連線BBS討論區發表的文章,主要是因為看到,許多在『哲學討論區』進行討論的宗教話題使用了停留在 傳統實證主義的哲學思辨法。雖然說以『哲學』為經緯來討論宗教議題應該是使用『哲學方法』來談而不是使用宗教方法來談,問題是, 我們所使用的『哲學方法』是否正確?我們簡單使用邏輯與思想來討論特定宗教議題,會不會也有某種哲學方法上的局限?這是很可以討 論的,所以我才改寫這麼一篇文章。
二、邏輯與思考方法:

管教問題導火線之一:就寢時間之爭
不願就寢的理由
對策
明顯具體連續型
1. 沒有預先告知晚間作息時間。
2. 時間表改變太突然。
3. 仍然有許多事情需要處理(他想處理)。
1. 制定就寢時間,嚴格執行。(張貼時間表。)
2. 就寢時間前幾分鐘提醒他們準備就寢。
3. 至少在就寢時間前30分鐘,檢察他們有哪些未完成的事,看能否幫忙。
明顯抽象連續型
1. 已經開始的工作尚未完成。(好準…)
2. 還沒有為隔天做好準備。
3. 不覺得一日將盡。
1. 幫助他們提早準備,把工作圓滿完成。
2. 備妥隔天要用的東西。
3. 至少在就寢前一小時,檢察他們哪些事必須睡前完成,能幫甚麼忙。
明顯抽象隨興型
1. 不願跟家人朋友告別。
2. 獨自在臥室覺得很孤單。
3. 不覺得明天有甚麼值得期待的事。
1. 問問看甚麼最能安慰他們?開夜燈?抱枕?
2. 訂出一段個別而親密的(固定)床前時間,一起讀一段書,安靜的交談或睡前祈禱等。
3. 花點時間跟他談明天的活動,激發他的期盼與想望之情。
明顯具體隨興型
1. 覺得失控。
2. 仍然精力充沛。
3. 腦袋裡裝太多事情。
1. 在小節上略作妥協,讓他決定睡哪裡、穿甚麼、開哪盞夜燈等。
2. 就寢前,務必製造消耗掉他們精力的機會。
3. 跟他們談談今天發生的事,(不要追問細節)再談談明天要做的事